樂透對於台灣經濟的影響會是 如何 ?
問:樂透對於台灣經濟的影響會是 如何 ?
答: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公益彩券對社會的影響」座談會會議實錄
社會安全組
主 辦: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中央日報社
主持人: 詹火生(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社會安全組召集人)
邵玉銘(中央日報董事長兼社長)
時 間: 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地 點: 本會一○一會議室
與談人:
徐少萍(立法委員)
王榮璋(殘障聯盟祕書長)
彭天豪(反彩券聯盟發起人)
薛承泰(臺大社會系教授)
王順民(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麗容(臺大社會系副教授)
王雲東(臺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議題:
一、公益彩券對社會心理、文化、工作意願等層面的影響
二、公益彩券的盈餘運用與弱勢團體權益之保障
三、公益彩券的省思及其存廢問題
詹召集人火生:
公益彩券發行二個月以來,在社會各界褒貶互見,有人說是「社會土石流」,有人則認為,彩券的發行能為政府財政多一個來源,同時至少提撥百分之六十的比率作為國民年金、全民健保,以及各縣市社會福利經費等。
但是經過十幾期以來,對於社會、尤其弱勢團體的影響甚鉅,很多聲音也就跑出來了。我們就是延續這樣的聲音,與中央日報合辦這場座談會,針對公益彩券在社會心理、文化、工作意願等層面、盈餘使用與弱勢團體權益保障,甚至其存廢問題等方面進行討論。
根據觀察指出,彩券的購買者以中低收入比中高收入多。中低收入者購買彩券,再把彩券盈餘用做社會福利,變成中低收入者照顧中低收入者,以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無法顯示高收入者協助低收入者的情況。
同樣的,彩券發行盈餘分給各縣市政府的社會福利經費如何妥善管理,也必須由各界一同監督,其中有很多問題,都必須藉由廣泛討論;未來如需修法,或在制度上改進時,我們也願把結果歸納,提供政府或立法院參考。
日前美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有篇幅登出臺灣消息。我們都知道,臺灣消息很少能登上國際媒體,不料一上卻是一些八卦、醜聞、彩券等等新聞。
媒體的分析很有意思,天天接受這些有如速食麵的消息,讓人忘掉臺灣去年經濟呈現負成長、忘掉臺灣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五點二,也忘了未來可能面臨到的衝擊和挑戰,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感。
我個人不敢作這種解讀,但最近臺灣各種現象確實令人憂心,不管是從一個學術工作者的角度,或從立法委員、社會工作者的眼光來看,臺灣到底怎麼搞的?而我看到國外媒體報導忽然覺得,外國人看臺灣,好像臺灣就是如此。
公益彩券推動後衍發很多問題,包括彩券盈餘的使用,身心障礙者就業等問題,有利有弊,也成為臺灣的現象之一。
我認為,未來一定會修法,因為彩券推行點燃了其他的相關議題。有人說,在離島設賭場的話,會去賭的都是中高收入者,剛好呼應買彩券都是中低收入者,因此將來的修法方向就會對離島建設條例關於設賭場的相關規定進行討論。
人類有歷史開始就有賭博,因此要停辦彩券似乎不太容易,我們思考的方向應該著重於追求更好的制度,減少問題,因為,彩券問題已經成為一項公共議題,應該從上游、中游、下游等層面分別探討。
邵社長玉銘:
我覺得報禁開放以後,報紙提供很多資訊,可是卻很少有分析評論。我認為媒體應該要將知識與專業的經驗讓社會分享,所以我決定要辦此座談會,既然這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應該讓大家來說話,讓專家學者與民代來參與,所謂真理愈辯愈明,也許可以幫助老百姓在公共的事務上有判斷的能力,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認為公益彩券的發行一定要有監督的機制,也就是一定要有社會的公正人士參與,才不容易產生分贓的現象,最起碼它接受這些公正人士的監督,必須負責。其次是,媒體一定要有公共責任,現在臺灣的新聞台的吞吐量是不得了的,二十四小時密集播放,比美國的新聞頻道還多,所以想要要求媒體對報導公益彩券自制與公共責任的問題,恐怕連它們自己都沒辦法解決;另外,有關正常的社會福利預算,我想樂透只是點心,絕對不能取代主菜,也就是絕對不能影響正常的社會福利預算,包括國民年金與保險制度,這是大家都同意的。
我個人提出一些觀察與看法就是,第一,我同意剛剛大家提的大小樂透問題,一定要小,絕對不能大,例如以前愛國獎券的發行就無傷大雅,它的獎額既不高,半個月才舉辦一次,不動搖國本也不動搖一個人的家庭生計。現在的樂透也應該以小為取向,讓中獎機會多一點,額度小一點,大家也不會為之瘋狂。
其次,樂透不應開獎太多次,這等於是引誘大家,假如一個月一次,頂多媒體炒個幾天就過去了,不像現在一周兩次,等於製造社會人心不安,獎金又如此高,讓大家有不勞而獲的心態,甚至連政府都砸下五億元的廣告費來做宣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是帶領大家拚經濟,而不是拚樂透,樂透應該只是潤滑劑而已,而不是把它當正事來辦,所以樂透要降溫,應該開獎次數減少,獎金降低。
還有一點,我認為很多事情也不要無限上綱,因為有樂透,所以賭博要合法?我覺得不需要擴張做此解釋,樂透如果頂多花幾百元去買,並不會傾家蕩產。一旦賭禁開放合法,一定會傾家蕩產,百倍於樂透的後遺症,所以我覺得對於賭禁是否開放應該要慎重其事。
至於在社會成本方面,好像灌輸大家一種不勞而獲的心態,千萬不能變成主流價值,否則會付出相當的社會成本。立法院不知是否有預算可以委託學術機構對樂透做長程的研究,再開公聽會,再做決策,立法才妥當。
陳水扁總統曾經表示「保證任內不加稅」,我覺得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國民年金與社會保險不去解決,靠樂透這種小錢來取代該做的事情,這是很不負責的。其實,合理的稅是應該的,因為樂透是劫貧濟富,對象是中下階層,然而社會保險與國民年金是全民的稅收來處理全民的事情,如果不走正途而只是用旁門走道的話,對社會是一個相當的負面教育,所以國家的事應該要正辦才是。
徐委員少萍:
聽了以上的說法,我忽然覺得,臺灣真是「貪婪之島」。有很多人說公益彩券都能做,賭博當然也可以公開合法,但聽到各位的說法,我發現公益彩券未必真的有公益的存在。
日前我和幾位立法委員一起到臺北銀行,了解「人頭」處理的情況,但北銀的回應卻是,「你告訴我人頭的定義在那裡?」大家都知道什麼叫做人頭,只有北銀不知道。另外,北銀的稽查人員僅有十四位,卻有四千多個投注站,根本沒有人力清查,或者是他們不願意這樣做。
公益彩券發行後產生很多問題,薛教授說要讓他降溫,但怎麼降溫是問題。臺北銀行一直在鼓勵,報紙一直在寫,電視廣告一直打,開獎當天還有電視轉播,理由是公正公開;而每逢周二,周五,大家都在看電視,如果獎金提高了,就有很多人最後一天趕去買。
我認為,要讓彩券降溫,獎金總額就不應該公開,或者不要刻意以電視跑馬燈或報紙渲染,才能達成。不只中低收入者想買,中高收入者也會想買,有很多穿著西裝的上班族也會去排隊,因為獎金實在太高了,因此我覺得獎金是最大的誘因。
如果累計的獎金不公開,不管是周二、周五或是周三、周六開獎都沒關係。我認為,把彩券開獎變成一天的話,排隊可能會排得更長;除非大家因為隊伍排太長而懶得去買,反向思考成為降溫的另一種方式,也值得研究。
買彩券,既是參與公益,也給自己一點希望。一般人排隊買彩券,我每周也買兩張,但是沒抱很大的希望,有時還會忘記對獎。因為我才買兩張,知道自己不可能中頭彩,因此買一百張、兩百張,跟我買兩張的意義差不多,也就是抱一點小小的希望。
假設獎金總額不公布確實能使彩券降溫,那既要發行又要它降溫,豈不是很矛盾嗎?我認為,將彩券正常化也未嘗不是好事,比例重新分配,購買的觀念改變,讓配套更完善,參考彩券發行行之有年的美國、日本。他們可以做,我們也一樣可以,不見得非要停掉不可,只要研究怎樣是公平的就好。
其實彩券發行最大的隱憂是,是否其他的賭博行為也可以合法化?國外發行彩券沒有針對公益,國內冠上公益之名,說是要幫助殘障朋友;但如何不讓賭博在檯面上被合法化,是在立法時最重要、也最令人擔心的一點。
我的想法不是把公益彩券當成賭博,而是著重在如何配套、如何讓它降溫,如何讓大家把公益彩券當成育樂,讓大家建立「存點希望」的心態,讓每個人都來買,而不是瘋狂投注,這樣不是很好嗎?
王秘書長榮璋:
若政府或執政者認為「賭博為人性必然之惡,不能禁絕也不能導引,與其地下化不如政府作莊抽頭增加收入」,決策者必須負起責任,而非將責任以公益之名包裝,轉嫁給弱勢者。
既然談公益,我們就以現況檢視此政策究竟公不公益?根據北銀規劃,彩券盈餘將用以挹注國民年金、全民健保與社會福利,翻開各大報紙媒體,讀者不難發現,北銀以孕婦身置泳池的廣告,召示國人甚至未出生者就能蒙彩券之利,但這並非屬實。
全民健保自八十五年開辦以來,仍有約三十萬人從未加保,至少這些人就未受彩券之利。再者,將盈餘作為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補助其實是「劫貧濟富」,這些部分應是強制保險,但集結中低收入戶資金的盈餘,「不僅補貼了王榮璋,也補貼了王永慶」,公平性何在?
在社會福利部分,目前電腦彩券盈餘分配至各縣市只實施一期,我們以之前臺灣銀行發行的刮刮樂來檢視,其八十八年底發行至去年的盈餘分配,並無「增加」或「挹注」效果,只有「替代」效果,各個縣市除了臺南市將盈餘用作婦女生育補助、輕重度障礙者保費補貼外,其他縣市均是將盈餘替代原法定應辦福利服務預算編列。
同時,從九十年度中央對各縣市社會福利施政績效訪視資料看來,各縣市的福利門檻與前一年相較是調高的,在二十三個縣市(金門、連江不在此列)中,身心障礙者的中低收入生活補助與教養補助費,有十五個縣市是自去年度開始調高門檻(經濟條件限制),這與資源變多、貧窮線門檻應相對降低原則相悖。不單如此,包括臺北市、高雄市、臺中縣、雲林縣、澎湖縣與連江縣等也虛列預算,這種地方政府為使預算編列收支平衡的弔詭,反而導致原規劃補助項目被自然剔除。
根據臺北銀行規劃,初期全省有四千九百九十六個投注站,未來預計增至八千五百個,預計一年的市場營業額是八百億元,一天約投注二點二億元,以此估算,平均每個投注站每月營業額為七十八萬四千餘元,以其可分配到的百分之八計算,其所得約為六萬兩千七百餘元,但扣除店租、借貸利息、預購銷售額度周轉金等成本後,不難發現,身心障礙者不僅獲利有限,還必須負擔風險。
此外,目前人頭經營彩券業是不爭的事實,但臺北銀行在宣稱無力取締下,還計畫增設第二波投注站,這非常不負責任。人頭經營對身心障礙者可能造成不符救助及福利門檻、納稅問題,被查獲甚至需負相關刑責,更嚴重的是會出現「反淘汰效果」。原本預期讓殘障程度高、年紀大、學歷低者投入非技術性的彩券經營,但因有投資條件門檻,反而是讓相對能力較佳、甚至原來從事技術性產業者移轉至此,原從事鐘表、刻印、配鏡等殘障者也因兼營電腦彩券忙得不可開交而忽略本業。
發行彩券著實是將風險轉嫁給弱勢者,或許教育部應通知字典出版業更新賭博定義,加註「凡以公益為名者,不在賭博之列」才是,盼政府慎重其事,勿再以公益之名發行彩券。
彭發起人天豪:
彩券政策聽起來像是國家與媒體的陰謀,目的是期望人民陶醉在金錢遊戲當中,忘卻我國經濟成長率的問題。
我想以「神鬼戰士」比喻我國的彩券政策,「神鬼戰士」是羅馬君王為使人民不過度干涉政治所創造的慾望遊戲,這樣比喻雖不盡貼切,但凸顯了彩券問題。彩券這項公共政策在經濟面、財稅面、社會面均是不好的政策,反彩券聯盟希望長期能達到彩券廢止的目標,短期則希望可以降溫。
國人時常把彩券與公益、社會團體或身心障礙者相提並論,日前我與一名殘障代表對談發現,我們不是敵人,而是同志,我們共同敵人則是國家、政府,只是我們有不同的立場。經過數十年奮鬥,許多殘障者已認命,對他們而言,這(目前的彩券政策)是「面對現實」,但對一般人而言卻是「擁抱理想」,我們之所以能擁抱理想是因政策不公平。
就彩券收益面而言,其主要、長期來源為中低收入者,根據臺北銀行規劃,百分之六十的投注金為獎金,這種集合多數人資金分配給少數人的作法並不公平;在支出面部分,近百分之十四的管銷費用,投入在非生產性用途是一種浪費,而百分之二十六點七五的彩券盈餘,美其名是做公益,事實上也混淆了公益與國家政策間的問題。
國民年金、全民健保、社會福利是國家責任,不應是現今集合百姓、窮人資金做國家本就該做的事。政府無法擔負國家責任、不敢加稅,因而想出這種鬼點子「劫貧濟國」,是很可笑的事。
彩券政策對社會心理或文化也會造成衝突,有研究指出如彩券這種合法賭博,會對開放其他賭博如賭馬、家庭麻將等形成壓力。過去兒童在社會上看不見賭博,現今投注站前大排長龍,這種賭博「地上化」行為,會讓孩子耳濡目染,認為「賭博是被允許的」,長期影響恐動搖國本,但政府在八十四年「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通過之時,並未對此做出嚴謹的管制。
若以較客觀的「彩券熱度指數」看來,也就是每個國家投注彩券金額除以其國內生產毛額(GDP),以我國預估每年可投入新臺幣一千兩百億元彩金,其指數應為百分之一點二,這與英國的百分之零點四六、美國百分之零點三八、澳洲百分之零點四一、日本百分之零點二相較,我國指數近乎他國的二至六倍,顯見彩券風明顯過熱。
對於過熱現象,反彩券聯盟希望採取降溫作法,短期內能將每期投注金額由目前的十億降為四億,一年的投注金額也由預估的一千兩百億元至八百億元降為四百億,這較合理,也不至對社會經濟衝擊過大。
此外,弱勢團體權益的保障問題,也非彩券政策可解決,政府應輔導殘障者獲得一技之長、投入就業市場,而非鼓勵其從事有一定風險且有產業門檻的工作,目前我國的彩券業是承租店面再請人來經營,這與他國將樂透視為便利商店附屬事業不同,這是一種社會資源浪費,我國的彩券政策在經濟面、財稅面、社會面都是不好的,長期而言必須廢除。
薛教授承泰:
我想公益彩券的議題在社會上已經討論許久了,但是到目前為止對於降溫似乎都沒有明確的作法與預期的效應,我個人做以下幾點的分析:
首先,我要談的是彩券本身具有相當資本主義的特色,也就是說彩券原本的設計,是因為資本主義社會能夠提供相當的機制讓大家各盡所能的去工作,但是資本主義社會最大的弱點就是沒辦法提供各取所需,基於這樣一個貧富懸殊的環境,彩券具有特別的吸引力,是它讓富人覺得是一個娛樂,對窮人來講則何嘗不是一個翻身的希望,這是它的功能。
但是,今天它到臺灣來了,情況似乎不完全如此,一方面是由政府來作莊,以公益之名來發行彩券,首先我們就要來澄清什麼是公益了,因為它發行彩券可以創造數千名的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當然這個就業機會是長期或是短期可以再評估,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彩券的收益是要來回饋到社會福利或是做為國民年金與健保費用的支助,從這兩點來講確是公益,往往被忽略掉的一點是,錢的來源是從那裡來的?如果是從富人多餘的錢拿出來,在社會上做重新的分配,它的公益效果會比較強;如果錢是來自於一般中下階級,不過,是在窮人間做重新分配,它的公益效果會打折,所以今天我們要談它是否是公益要從這三個角度來看:創造就業機會、它的盈餘如何使用,以及錢的來源。但是這三者目前在臺灣都被打了相當的折扣。
另外一點是,大家覺得公益彩券在臺灣似乎過熱,在我個人觀點來看,一開始因為新鮮所以會過熱,經過一段時間就會冷卻下來,這是常態。不過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警覺就是臺灣的公益彩券在這兩個月來有一些不理性行為,這是民主社會最大的隱憂,第一是明牌,第二是開獎前願意花一兩個小時去排隊買彩券,因為聽到金額已達到相當的數量,而把原本不該用的錢用在購買彩券上。這就是不理性的行為,至於該如何降溫呢?今天社會提出很多看法,包括開獎變成周三與周六,其實是沒什麼差別的。或者一周開獎兩次變一次,只會讓投注金額更高。所以電子媒體不應該利用跑馬燈,在開獎前不斷播報投注金額,造成熱度的催化點。
我個人覺得降溫的方式應該把頭獎的金額降低,降低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將四十二個號碼數變成四十個,中獎的機會增加,或是把六顆星變成五顆星,機會也可以提高到六到七倍,這樣的好處就是每次的開獎,中獎的人多,也把鉅額的獎金給分攤掉了,不至於到一兩億,這個差別在於一個中產階級拿到上億元的頭獎實在過於沉重,從此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所以我覺得增加中獎的機率雖然未必會改變總投注的金額,但是它會影響到頭獎的獎金,因為更多人中獎而降低得獎的金額,而不會讓中獎的人得到一個無法承擔的樂透,由此來減少大家非理性的行為。
王教授順民:
到底,我們是從公益看彩券,還是從彩券看公益?這基本上是有很大的迷思在內,我將它分成上游、中游和下游來看。就上游來看,最明顯的問題是,公益彩券是否可以公開發行?不過,現在門既然已經開了,那就是善後的問題,也就是把公益帶進去做思考。到底,發行彩券是要解決誰的問題?若是從公益思考,我們認為是幫助弱勢。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我們認為是要挹助政府的財政負擔,幫助弱勢族群改善經濟困境。這樣的經濟安全保障的概念是對的,但是不是只能靠彩券?畢竟彩券只能做部分的彌補而已,最後還是要回歸真正的經濟政策和策略的思考。
中游的部分,也就是彩券衍生出來的社會亂象與偏差行為。一夕致富的集體心理投射現象,導致彩券成為一種生命與生財的救贖工具,這是一個比較宗教性的概念,重點不在於我有沒有真的中獎,而是我每次都有希望。令人擔心的是,我們的普世價值教導我們的孩子不能去賭博,可是成人世界反而大行其道,長期來看,這是一個社會成本的概念,當下無法確切得知付出了什麼,但至少我們無法教育下一代如何言行合一。
另外,我們提到人頭的問題,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這是福利階層化的概念。理論上我們應該保障最弱勢者,但是有能力設立投注站者多是既得利益者,所以,我們並沒有精確評估如何才能真正保障到弱勢者。
至於下游的部分,就是公益盈餘分配問題。到底實質的受惠者是誰?是劫貧濟富還是劫富濟貧?我想,這也要經過科學的討論,然後提出確切數據出來。因為我們一再聽到保證說受惠者是弱勢族群,但事實上卻又不是這樣。
最後,我想提出幾個思考點。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雖說好賭是人性,但重點是我們的格局和思考方式必須不一樣。今天的重點不在於彩券,在沒有彩券以前,地下六合彩早就已經氾濫,所以今天不是討論要不要禁的問題,因為禁了以後,你還是有另外一個窗口嘛。從這個角度來看,現今等於是球放在我們這邊,發展方式是我們是否要主動出擊,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點,也就是從公益彩券跳到另外一個思考格局。
其次,從財政學角度來檢視,發行彩券不會是唯一出路。除了彩券盈餘外,還包括一般性租稅的稽徵與分配、發行公債、財劃法修正、鼓勵民間興資贊助,以及思索相關社會福利措施的必要性等等,這些我們都可以再做思考,提出精確評估。
第三、從福利輸送的角度來看,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配置的問題。因為我們從預算看到,搞了半天原來公益彩券不是一個補助的效果,而是替代效果。
在整個行動綱領上,從上游來看,擴大對彩券的思考,可以從國營事業去做思考,做另外一種解讀。從中游來看,改變遊戲規則或是降溫固然是一種方式,但這樣的改變方式實質上可能會對弱勢族群造成更大傷害。再來是監督的機制,我們還是期待能夠作一些實質的評估,譬如說彩券的發行,對總體經濟的衝擊到底為何,對文化發展的衝擊有多大,以及最根本的,公益跟彩券合在一起,到底對弱勢族群的保障效果和保障的機制在那裡。
王副教授麗容:
首先我從比較政策面來思考,最近我們的公益彩券有沒有達到當初它所設定的政策目標,我想在社會政策的一環裡,我們至少有三個環節要去想:第一就是它真能保障弱勢族群在經濟安全上的問題嗎?當然從就業來看,是最好維持經濟安全上的策略,可是身心障礙者真能從公益彩券上達到比較好的就業機會而獲得經濟上的安全保障,其實很多人持懷疑的態度,真正需要保障的人並無法從這個制度裡獲利,而那些比較技術取向的身心障礙者其實不需要靠這個風險如此高的制度來獲得經濟上的安全保障。可是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反而讓這些人以較投機的心理來從事這樣風險高的工作,捨棄了穩定的工作,這是非常可惜的地方。
第二,我們來看資源重分配的目的有沒有達到,其實這也是我們最關心的。當初彩益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資源重分配,希望透過這個制度,這些錢,對一些該關注的對象有關注到,而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彩券收益分配健保百分之五,國民年金百分之四十五,各縣市是百分之五十,我對這一點是非常的質疑;第一,社會保險的制度應該要歸於社會保險,也就是說全民健保與國民年金是屬於社會保險體制的,社會保險制度有它基礎的運作模式,不是用社會福利相關的錢來運作,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它是一個集體保險,集體保險有它的集體風險,必須由它的費率去運作,像是現在全民健保有提高費率的問題,這是它內部一個運作機制的問題,不應該由公益彩券來做為經費的來源之一。
我們再看資源重分配裡有一個非常不當的問題,就是窮人與弱勢族群在這裡頭是否有得到較多的照顧,我發現這是劫貧,也沒有濟貧,也就是照理說資源重分配的盈餘應該要讓這些人獲得較多的照顧。而我更擔心的是,收益百分之五十給各縣市,而其實很多縣市的首長從有社會福利預算到現在為止,都是挪用社會福利的經費去做他所要做的事,我們如何可以把這些錢丟給沒有福利預算概念,更沒有福利預算承諾的縣市首長?
第三,我們來看社會的正義是否達到了?可是我們發現可能產生更嚴重的階層化,有錢與沒錢的人都在玩這個遊戲,但是最後真正受害的是沒有錢的人,因為他更想要一夕致富,所以投資更大,甚至造成家庭關係緊張症候群,增加婚暴與家暴的機率,但是這個問題就跟失業率一樣,被大家忽略掉了。而最嚴重的就是媒體的反向宣傳,缺乏正義的意識。
最後我要提的是,我們如何來面對這個制度對社會思想所帶來影響的結果。第一我們應該深入研究它所造成的社會影響,而不是現在浮面的資料。第二就是社會公器如何扮演平衡報導的角色,及教育性的報導,讓社會來學習。第三就是資源重分配的問題,我非常反對把錢用到國民年金與健保上,應該用在社會福利預算中,重新檢討分配,而不是藉公益之名,反而做出一些毀壞社會道德機制的事,更沒有達到社會公義的目的。
王助理教授雲東:
我個人對於公益彩券的問題,是從政策分析觀點來看。從政策的成本效益觀點分析,彩券隱含了很多外部性成本或收益,很難作量化或價格化的評估。譬如彩券轉移人民注意力,讓人民不會注意到失業率上升或是水荒等問題,這當然也是執政當局考量或利益的一部分。在成本上,譬如是否真正照顧到弱勢者,或是賭風影響文化的問題,這些成本都很難作量化的評估。當我們在作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我們會提出很多可行方案,公益彩券只是其中的一種。
所以,單純只對公益彩券作成本效益分析其實並不完備,應把各種可行方案列出來,分析比較過後,評估那一種是相對最好方案或政策,因為世上沒有絕對最好的事,任何政策法案都有其利弊。就公益彩券而言,它的優點是可以帶動經濟、刺激消費。公益彩券確實有助於我們貨幣流動,以及改善部分失業率。例如買書、明牌業、加油站送彩券、代購彩券等新興行業,確實解決了一些失業問題,但相對也有社會成本與問題的出現。
彩券雖然沒有如預期地達到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程度,但確實有部分照顧弱勢的功能。百分之四十的公益盈餘是由政府作分配,但我們缺乏監督的機制,如果這部分我們做得好的話,而不是把這些錢拿去替代原先的預算,其本意應是很好的。另外,身心障礙保護法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有定額僱用的條款,但多數縣市包括公家機關都無法達到這樣的要求,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狀況改善不大,透過公益彩券發行,或多或少也增加了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
但是,此舉缺點也不少,就是造成整個社會瀰漫著投機的賭風,對崇尚務實勤奮的社會而言相當負面。其次是,罹患焦慮性精神疾病的人數會愈來愈多。彩券中獎機率很低,但很多人又抱著希望,因此再過一段時間,病態性賭博的社會問題馬上就會浮現。還有是資金移轉的問題。特別是樂透最熱的過年時期,因為資金和興趣都移轉到樂透市場去了,股市也受到影響。所以,彩券如果持續發燒,對於原本我們應該振興經濟的部分是否會造成影響,我們也應加以考慮。其次是人頭以及不法業者從中牟利的問題,如果警力或稽查以及配套措施無法執行,那麼彩券的負面作用或社會成本將不斷擴大。
如果我們承認彩券是人性的一部分,也就是人性的希望,世界各國也多有這樣的做法而同意彩券的發行,那麼我們就要讓副作用降至最小。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讓彩券的公益性確實發揮效果。另外,盈餘不得取代原本要編列的預算,如果取而代之,這對弱勢者來講沒有實質幫助,因為只是換名目,根本沒有增加。再者,譬如說目前獎金太高,所以希望能夠降溫。臺北市政府其實也有規劃改革方向,一種是大樂透另一種是小樂透。我個人是比較傾向小樂透,也就是三十一球取五球。我覺得這種做法可能會比較適當,也就是頭獎金額會下降,但中獎人數會變多,這樣大家的希望也比較高,比較不會落空。
參考資料
本文章引用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030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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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樂透對於台灣經濟的影響會是 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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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公益彩券對社會的影響」座談會會議實錄
社會安全組
主 辦: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中央日報社
主持人: 詹火生(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社會安全組召集人)
邵玉銘(中央日報董事長兼社長)
時 間: 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
地 點: 本會一○一會議室
與談人:
徐少萍(立法委員)
王榮璋(殘障聯盟祕書長)
彭天豪(反彩券聯盟發起人)
薛承泰(臺大社會系教授)
王順民(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麗容(臺大社會系副教授)
王雲東(臺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議題:
一、公益彩券對社會心理、文化、工作意願等層面的影響
二、公益彩券的盈餘運用與弱勢團體權益之保障
三、公益彩券的省思及其存廢問題
詹召集人火生:
公益彩券發行二個月以來,在社會各界褒貶互見,有人說是「社會土石流」,有人則認為,彩券的發行能為政府財政多一個來源,同時至少提撥百分之六十的比率作為國民年金、全民健保,以及各縣市社會福利經費等。
但是經過十幾期以來,對於社會、尤其弱勢團體的影響甚鉅,很多聲音也就跑出來了。我們就是延續這樣的聲音,與中央日報合辦這場座談會,針對公益彩券在社會心理、文化、工作意願等層面、盈餘使用與弱勢團體權益保障,甚至其存廢問題等方面進行討論。
根據觀察指出,彩券的購買者以中低收入比中高收入多。中低收入者購買彩券,再把彩券盈餘用做社會福利,變成中低收入者照顧中低收入者,以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無法顯示高收入者協助低收入者的情況。
同樣的,彩券發行盈餘分給各縣市政府的社會福利經費如何妥善管理,也必須由各界一同監督,其中有很多問題,都必須藉由廣泛討論;未來如需修法,或在制度上改進時,我們也願把結果歸納,提供政府或立法院參考。
日前美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有篇幅登出臺灣消息。我們都知道,臺灣消息很少能登上國際媒體,不料一上卻是一些八卦、醜聞、彩券等等新聞。
媒體的分析很有意思,天天接受這些有如速食麵的消息,讓人忘掉臺灣去年經濟呈現負成長、忘掉臺灣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五點二,也忘了未來可能面臨到的衝擊和挑戰,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感。
我個人不敢作這種解讀,但最近臺灣各種現象確實令人憂心,不管是從一個學術工作者的角度,或從立法委員、社會工作者的眼光來看,臺灣到底怎麼搞的?而我看到國外媒體報導忽然覺得,外國人看臺灣,好像臺灣就是如此。
公益彩券推動後衍發很多問題,包括彩券盈餘的使用,身心障礙者就業等問題,有利有弊,也成為臺灣的現象之一。
我認為,未來一定會修法,因為彩券推行點燃了其他的相關議題。有人說,在離島設賭場的話,會去賭的都是中高收入者,剛好呼應買彩券都是中低收入者,因此將來的修法方向就會對離島建設條例關於設賭場的相關規定進行討論。
人類有歷史開始就有賭博,因此要停辦彩券似乎不太容易,我們思考的方向應該著重於追求更好的制度,減少問題,因為,彩券問題已經成為一項公共議題,應該從上游、中游、下游等層面分別探討。
邵社長玉銘:
我覺得報禁開放以後,報紙提供很多資訊,可是卻很少有分析評論。我認為媒體應該要將知識與專業的經驗讓社會分享,所以我決定要辦此座談會,既然這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應該讓大家來說話,讓專家學者與民代來參與,所謂真理愈辯愈明,也許可以幫助老百姓在公共的事務上有判斷的能力,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認為公益彩券的發行一定要有監督的機制,也就是一定要有社會的公正人士參與,才不容易產生分贓的現象,最起碼它接受這些公正人士的監督,必須負責。其次是,媒體一定要有公共責任,現在臺灣的新聞台的吞吐量是不得了的,二十四小時密集播放,比美國的新聞頻道還多,所以想要要求媒體對報導公益彩券自制與公共責任的問題,恐怕連它們自己都沒辦法解決;另外,有關正常的社會福利預算,我想樂透只是點心,絕對不能取代主菜,也就是絕對不能影響正常的社會福利預算,包括國民年金與保險制度,這是大家都同意的。
我個人提出一些觀察與看法就是,第一,我同意剛剛大家提的大小樂透問題,一定要小,絕對不能大,例如以前愛國獎券的發行就無傷大雅,它的獎額既不高,半個月才舉辦一次,不動搖國本也不動搖一個人的家庭生計。現在的樂透也應該以小為取向,讓中獎機會多一點,額度小一點,大家也不會為之瘋狂。
其次,樂透不應開獎太多次,這等於是引誘大家,假如一個月一次,頂多媒體炒個幾天就過去了,不像現在一周兩次,等於製造社會人心不安,獎金又如此高,讓大家有不勞而獲的心態,甚至連政府都砸下五億元的廣告費來做宣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是帶領大家拚經濟,而不是拚樂透,樂透應該只是潤滑劑而已,而不是把它當正事來辦,所以樂透要降溫,應該開獎次數減少,獎金降低。
還有一點,我認為很多事情也不要無限上綱,因為有樂透,所以賭博要合法?我覺得不需要擴張做此解釋,樂透如果頂多花幾百元去買,並不會傾家蕩產。一旦賭禁開放合法,一定會傾家蕩產,百倍於樂透的後遺症,所以我覺得對於賭禁是否開放應該要慎重其事。
至於在社會成本方面,好像灌輸大家一種不勞而獲的心態,千萬不能變成主流價值,否則會付出相當的社會成本。立法院不知是否有預算可以委託學術機構對樂透做長程的研究,再開公聽會,再做決策,立法才妥當。
陳水扁總統曾經表示「保證任內不加稅」,我覺得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國民年金與社會保險不去解決,靠樂透這種小錢來取代該做的事情,這是很不負責的。其實,合理的稅是應該的,因為樂透是劫貧濟富,對象是中下階層,然而社會保險與國民年金是全民的稅收來處理全民的事情,如果不走正途而只是用旁門走道的話,對社會是一個相當的負面教育,所以國家的事應該要正辦才是。
徐委員少萍:
聽了以上的說法,我忽然覺得,臺灣真是「貪婪之島」。有很多人說公益彩券都能做,賭博當然也可以公開合法,但聽到各位的說法,我發現公益彩券未必真的有公益的存在。
日前我和幾位立法委員一起到臺北銀行,了解「人頭」處理的情況,但北銀的回應卻是,「你告訴我人頭的定義在那裡?」大家都知道什麼叫做人頭,只有北銀不知道。另外,北銀的稽查人員僅有十四位,卻有四千多個投注站,根本沒有人力清查,或者是他們不願意這樣做。
公益彩券發行後產生很多問題,薛教授說要讓他降溫,但怎麼降溫是問題。臺北銀行一直在鼓勵,報紙一直在寫,電視廣告一直打,開獎當天還有電視轉播,理由是公正公開;而每逢周二,周五,大家都在看電視,如果獎金提高了,就有很多人最後一天趕去買。
我認為,要讓彩券降溫,獎金總額就不應該公開,或者不要刻意以電視跑馬燈或報紙渲染,才能達成。不只中低收入者想買,中高收入者也會想買,有很多穿著西裝的上班族也會去排隊,因為獎金實在太高了,因此我覺得獎金是最大的誘因。
如果累計的獎金不公開,不管是周二、周五或是周三、周六開獎都沒關係。我認為,把彩券開獎變成一天的話,排隊可能會排得更長;除非大家因為隊伍排太長而懶得去買,反向思考成為降溫的另一種方式,也值得研究。
買彩券,既是參與公益,也給自己一點希望。一般人排隊買彩券,我每周也買兩張,但是沒抱很大的希望,有時還會忘記對獎。因為我才買兩張,知道自己不可能中頭彩,因此買一百張、兩百張,跟我買兩張的意義差不多,也就是抱一點小小的希望。
假設獎金總額不公布確實能使彩券降溫,那既要發行又要它降溫,豈不是很矛盾嗎?我認為,將彩券正常化也未嘗不是好事,比例重新分配,購買的觀念改變,讓配套更完善,參考彩券發行行之有年的美國、日本。他們可以做,我們也一樣可以,不見得非要停掉不可,只要研究怎樣是公平的就好。
其實彩券發行最大的隱憂是,是否其他的賭博行為也可以合法化?國外發行彩券沒有針對公益,國內冠上公益之名,說是要幫助殘障朋友;但如何不讓賭博在檯面上被合法化,是在立法時最重要、也最令人擔心的一點。
我的想法不是把公益彩券當成賭博,而是著重在如何配套、如何讓它降溫,如何讓大家把公益彩券當成育樂,讓大家建立「存點希望」的心態,讓每個人都來買,而不是瘋狂投注,這樣不是很好嗎?
王秘書長榮璋:
若政府或執政者認為「賭博為人性必然之惡,不能禁絕也不能導引,與其地下化不如政府作莊抽頭增加收入」,決策者必須負起責任,而非將責任以公益之名包裝,轉嫁給弱勢者。
既然談公益,我們就以現況檢視此政策究竟公不公益?根據北銀規劃,彩券盈餘將用以挹注國民年金、全民健保與社會福利,翻開各大報紙媒體,讀者不難發現,北銀以孕婦身置泳池的廣告,召示國人甚至未出生者就能蒙彩券之利,但這並非屬實。
全民健保自八十五年開辦以來,仍有約三十萬人從未加保,至少這些人就未受彩券之利。再者,將盈餘作為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補助其實是「劫貧濟富」,這些部分應是強制保險,但集結中低收入戶資金的盈餘,「不僅補貼了王榮璋,也補貼了王永慶」,公平性何在?
在社會福利部分,目前電腦彩券盈餘分配至各縣市只實施一期,我們以之前臺灣銀行發行的刮刮樂來檢視,其八十八年底發行至去年的盈餘分配,並無「增加」或「挹注」效果,只有「替代」效果,各個縣市除了臺南市將盈餘用作婦女生育補助、輕重度障礙者保費補貼外,其他縣市均是將盈餘替代原法定應辦福利服務預算編列。
同時,從九十年度中央對各縣市社會福利施政績效訪視資料看來,各縣市的福利門檻與前一年相較是調高的,在二十三個縣市(金門、連江不在此列)中,身心障礙者的中低收入生活補助與教養補助費,有十五個縣市是自去年度開始調高門檻(經濟條件限制),這與資源變多、貧窮線門檻應相對降低原則相悖。不單如此,包括臺北市、高雄市、臺中縣、雲林縣、澎湖縣與連江縣等也虛列預算,這種地方政府為使預算編列收支平衡的弔詭,反而導致原規劃補助項目被自然剔除。
根據臺北銀行規劃,初期全省有四千九百九十六個投注站,未來預計增至八千五百個,預計一年的市場營業額是八百億元,一天約投注二點二億元,以此估算,平均每個投注站每月營業額為七十八萬四千餘元,以其可分配到的百分之八計算,其所得約為六萬兩千七百餘元,但扣除店租、借貸利息、預購銷售額度周轉金等成本後,不難發現,身心障礙者不僅獲利有限,還必須負擔風險。
此外,目前人頭經營彩券業是不爭的事實,但臺北銀行在宣稱無力取締下,還計畫增設第二波投注站,這非常不負責任。人頭經營對身心障礙者可能造成不符救助及福利門檻、納稅問題,被查獲甚至需負相關刑責,更嚴重的是會出現「反淘汰效果」。原本預期讓殘障程度高、年紀大、學歷低者投入非技術性的彩券經營,但因有投資條件門檻,反而是讓相對能力較佳、甚至原來從事技術性產業者移轉至此,原從事鐘表、刻印、配鏡等殘障者也因兼營電腦彩券忙得不可開交而忽略本業。
發行彩券著實是將風險轉嫁給弱勢者,或許教育部應通知字典出版業更新賭博定義,加註「凡以公益為名者,不在賭博之列」才是,盼政府慎重其事,勿再以公益之名發行彩券。
彭發起人天豪:
彩券政策聽起來像是國家與媒體的陰謀,目的是期望人民陶醉在金錢遊戲當中,忘卻我國經濟成長率的問題。
我想以「神鬼戰士」比喻我國的彩券政策,「神鬼戰士」是羅馬君王為使人民不過度干涉政治所創造的慾望遊戲,這樣比喻雖不盡貼切,但凸顯了彩券問題。彩券這項公共政策在經濟面、財稅面、社會面均是不好的政策,反彩券聯盟希望長期能達到彩券廢止的目標,短期則希望可以降溫。
國人時常把彩券與公益、社會團體或身心障礙者相提並論,日前我與一名殘障代表對談發現,我們不是敵人,而是同志,我們共同敵人則是國家、政府,只是我們有不同的立場。經過數十年奮鬥,許多殘障者已認命,對他們而言,這(目前的彩券政策)是「面對現實」,但對一般人而言卻是「擁抱理想」,我們之所以能擁抱理想是因政策不公平。
就彩券收益面而言,其主要、長期來源為中低收入者,根據臺北銀行規劃,百分之六十的投注金為獎金,這種集合多數人資金分配給少數人的作法並不公平;在支出面部分,近百分之十四的管銷費用,投入在非生產性用途是一種浪費,而百分之二十六點七五的彩券盈餘,美其名是做公益,事實上也混淆了公益與國家政策間的問題。
國民年金、全民健保、社會福利是國家責任,不應是現今集合百姓、窮人資金做國家本就該做的事。政府無法擔負國家責任、不敢加稅,因而想出這種鬼點子「劫貧濟國」,是很可笑的事。
彩券政策對社會心理或文化也會造成衝突,有研究指出如彩券這種合法賭博,會對開放其他賭博如賭馬、家庭麻將等形成壓力。過去兒童在社會上看不見賭博,現今投注站前大排長龍,這種賭博「地上化」行為,會讓孩子耳濡目染,認為「賭博是被允許的」,長期影響恐動搖國本,但政府在八十四年「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通過之時,並未對此做出嚴謹的管制。
若以較客觀的「彩券熱度指數」看來,也就是每個國家投注彩券金額除以其國內生產毛額(GDP),以我國預估每年可投入新臺幣一千兩百億元彩金,其指數應為百分之一點二,這與英國的百分之零點四六、美國百分之零點三八、澳洲百分之零點四一、日本百分之零點二相較,我國指數近乎他國的二至六倍,顯見彩券風明顯過熱。
對於過熱現象,反彩券聯盟希望採取降溫作法,短期內能將每期投注金額由目前的十億降為四億,一年的投注金額也由預估的一千兩百億元至八百億元降為四百億,這較合理,也不至對社會經濟衝擊過大。
此外,弱勢團體權益的保障問題,也非彩券政策可解決,政府應輔導殘障者獲得一技之長、投入就業市場,而非鼓勵其從事有一定風險且有產業門檻的工作,目前我國的彩券業是承租店面再請人來經營,這與他國將樂透視為便利商店附屬事業不同,這是一種社會資源浪費,我國的彩券政策在經濟面、財稅面、社會面都是不好的,長期而言必須廢除。
薛教授承泰:
我想公益彩券的議題在社會上已經討論許久了,但是到目前為止對於降溫似乎都沒有明確的作法與預期的效應,我個人做以下幾點的分析:
首先,我要談的是彩券本身具有相當資本主義的特色,也就是說彩券原本的設計,是因為資本主義社會能夠提供相當的機制讓大家各盡所能的去工作,但是資本主義社會最大的弱點就是沒辦法提供各取所需,基於這樣一個貧富懸殊的環境,彩券具有特別的吸引力,是它讓富人覺得是一個娛樂,對窮人來講則何嘗不是一個翻身的希望,這是它的功能。
但是,今天它到臺灣來了,情況似乎不完全如此,一方面是由政府來作莊,以公益之名來發行彩券,首先我們就要來澄清什麼是公益了,因為它發行彩券可以創造數千名的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當然這個就業機會是長期或是短期可以再評估,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彩券的收益是要來回饋到社會福利或是做為國民年金與健保費用的支助,從這兩點來講確是公益,往往被忽略掉的一點是,錢的來源是從那裡來的?如果是從富人多餘的錢拿出來,在社會上做重新的分配,它的公益效果會比較強;如果錢是來自於一般中下階級,不過,是在窮人間做重新分配,它的公益效果會打折,所以今天我們要談它是否是公益要從這三個角度來看:創造就業機會、它的盈餘如何使用,以及錢的來源。但是這三者目前在臺灣都被打了相當的折扣。
另外一點是,大家覺得公益彩券在臺灣似乎過熱,在我個人觀點來看,一開始因為新鮮所以會過熱,經過一段時間就會冷卻下來,這是常態。不過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警覺就是臺灣的公益彩券在這兩個月來有一些不理性行為,這是民主社會最大的隱憂,第一是明牌,第二是開獎前願意花一兩個小時去排隊買彩券,因為聽到金額已達到相當的數量,而把原本不該用的錢用在購買彩券上。這就是不理性的行為,至於該如何降溫呢?今天社會提出很多看法,包括開獎變成周三與周六,其實是沒什麼差別的。或者一周開獎兩次變一次,只會讓投注金額更高。所以電子媒體不應該利用跑馬燈,在開獎前不斷播報投注金額,造成熱度的催化點。
我個人覺得降溫的方式應該把頭獎的金額降低,降低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將四十二個號碼數變成四十個,中獎的機會增加,或是把六顆星變成五顆星,機會也可以提高到六到七倍,這樣的好處就是每次的開獎,中獎的人多,也把鉅額的獎金給分攤掉了,不至於到一兩億,這個差別在於一個中產階級拿到上億元的頭獎實在過於沉重,從此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所以我覺得增加中獎的機率雖然未必會改變總投注的金額,但是它會影響到頭獎的獎金,因為更多人中獎而降低得獎的金額,而不會讓中獎的人得到一個無法承擔的樂透,由此來減少大家非理性的行為。
王教授順民:
到底,我們是從公益看彩券,還是從彩券看公益?這基本上是有很大的迷思在內,我將它分成上游、中游和下游來看。就上游來看,最明顯的問題是,公益彩券是否可以公開發行?不過,現在門既然已經開了,那就是善後的問題,也就是把公益帶進去做思考。到底,發行彩券是要解決誰的問題?若是從公益思考,我們認為是幫助弱勢。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我們認為是要挹助政府的財政負擔,幫助弱勢族群改善經濟困境。這樣的經濟安全保障的概念是對的,但是不是只能靠彩券?畢竟彩券只能做部分的彌補而已,最後還是要回歸真正的經濟政策和策略的思考。
中游的部分,也就是彩券衍生出來的社會亂象與偏差行為。一夕致富的集體心理投射現象,導致彩券成為一種生命與生財的救贖工具,這是一個比較宗教性的概念,重點不在於我有沒有真的中獎,而是我每次都有希望。令人擔心的是,我們的普世價值教導我們的孩子不能去賭博,可是成人世界反而大行其道,長期來看,這是一個社會成本的概念,當下無法確切得知付出了什麼,但至少我們無法教育下一代如何言行合一。
另外,我們提到人頭的問題,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這是福利階層化的概念。理論上我們應該保障最弱勢者,但是有能力設立投注站者多是既得利益者,所以,我們並沒有精確評估如何才能真正保障到弱勢者。
至於下游的部分,就是公益盈餘分配問題。到底實質的受惠者是誰?是劫貧濟富還是劫富濟貧?我想,這也要經過科學的討論,然後提出確切數據出來。因為我們一再聽到保證說受惠者是弱勢族群,但事實上卻又不是這樣。
最後,我想提出幾個思考點。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雖說好賭是人性,但重點是我們的格局和思考方式必須不一樣。今天的重點不在於彩券,在沒有彩券以前,地下六合彩早就已經氾濫,所以今天不是討論要不要禁的問題,因為禁了以後,你還是有另外一個窗口嘛。從這個角度來看,現今等於是球放在我們這邊,發展方式是我們是否要主動出擊,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點,也就是從公益彩券跳到另外一個思考格局。
其次,從財政學角度來檢視,發行彩券不會是唯一出路。除了彩券盈餘外,還包括一般性租稅的稽徵與分配、發行公債、財劃法修正、鼓勵民間興資贊助,以及思索相關社會福利措施的必要性等等,這些我們都可以再做思考,提出精確評估。
第三、從福利輸送的角度來看,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配置的問題。因為我們從預算看到,搞了半天原來公益彩券不是一個補助的效果,而是替代效果。
在整個行動綱領上,從上游來看,擴大對彩券的思考,可以從國營事業去做思考,做另外一種解讀。從中游來看,改變遊戲規則或是降溫固然是一種方式,但這樣的改變方式實質上可能會對弱勢族群造成更大傷害。再來是監督的機制,我們還是期待能夠作一些實質的評估,譬如說彩券的發行,對總體經濟的衝擊到底為何,對文化發展的衝擊有多大,以及最根本的,公益跟彩券合在一起,到底對弱勢族群的保障效果和保障的機制在那裡。
王副教授麗容:
首先我從比較政策面來思考,最近我們的公益彩券有沒有達到當初它所設定的政策目標,我想在社會政策的一環裡,我們至少有三個環節要去想:第一就是它真能保障弱勢族群在經濟安全上的問題嗎?當然從就業來看,是最好維持經濟安全上的策略,可是身心障礙者真能從公益彩券上達到比較好的就業機會而獲得經濟上的安全保障,其實很多人持懷疑的態度,真正需要保障的人並無法從這個制度裡獲利,而那些比較技術取向的身心障礙者其實不需要靠這個風險如此高的制度來獲得經濟上的安全保障。可是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反而讓這些人以較投機的心理來從事這樣風險高的工作,捨棄了穩定的工作,這是非常可惜的地方。
第二,我們來看資源重分配的目的有沒有達到,其實這也是我們最關心的。當初彩益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資源重分配,希望透過這個制度,這些錢,對一些該關注的對象有關注到,而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彩券收益分配健保百分之五,國民年金百分之四十五,各縣市是百分之五十,我對這一點是非常的質疑;第一,社會保險的制度應該要歸於社會保險,也就是說全民健保與國民年金是屬於社會保險體制的,社會保險制度有它基礎的運作模式,不是用社會福利相關的錢來運作,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它是一個集體保險,集體保險有它的集體風險,必須由它的費率去運作,像是現在全民健保有提高費率的問題,這是它內部一個運作機制的問題,不應該由公益彩券來做為經費的來源之一。
我們再看資源重分配裡有一個非常不當的問題,就是窮人與弱勢族群在這裡頭是否有得到較多的照顧,我發現這是劫貧,也沒有濟貧,也就是照理說資源重分配的盈餘應該要讓這些人獲得較多的照顧。而我更擔心的是,收益百分之五十給各縣市,而其實很多縣市的首長從有社會福利預算到現在為止,都是挪用社會福利的經費去做他所要做的事,我們如何可以把這些錢丟給沒有福利預算概念,更沒有福利預算承諾的縣市首長?
第三,我們來看社會的正義是否達到了?可是我們發現可能產生更嚴重的階層化,有錢與沒錢的人都在玩這個遊戲,但是最後真正受害的是沒有錢的人,因為他更想要一夕致富,所以投資更大,甚至造成家庭關係緊張症候群,增加婚暴與家暴的機率,但是這個問題就跟失業率一樣,被大家忽略掉了。而最嚴重的就是媒體的反向宣傳,缺乏正義的意識。
最後我要提的是,我們如何來面對這個制度對社會思想所帶來影響的結果。第一我們應該深入研究它所造成的社會影響,而不是現在浮面的資料。第二就是社會公器如何扮演平衡報導的角色,及教育性的報導,讓社會來學習。第三就是資源重分配的問題,我非常反對把錢用到國民年金與健保上,應該用在社會福利預算中,重新檢討分配,而不是藉公益之名,反而做出一些毀壞社會道德機制的事,更沒有達到社會公義的目的。
王助理教授雲東:
我個人對於公益彩券的問題,是從政策分析觀點來看。從政策的成本效益觀點分析,彩券隱含了很多外部性成本或收益,很難作量化或價格化的評估。譬如彩券轉移人民注意力,讓人民不會注意到失業率上升或是水荒等問題,這當然也是執政當局考量或利益的一部分。在成本上,譬如是否真正照顧到弱勢者,或是賭風影響文化的問題,這些成本都很難作量化的評估。當我們在作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我們會提出很多可行方案,公益彩券只是其中的一種。
所以,單純只對公益彩券作成本效益分析其實並不完備,應把各種可行方案列出來,分析比較過後,評估那一種是相對最好方案或政策,因為世上沒有絕對最好的事,任何政策法案都有其利弊。就公益彩券而言,它的優點是可以帶動經濟、刺激消費。公益彩券確實有助於我們貨幣流動,以及改善部分失業率。例如買書、明牌業、加油站送彩券、代購彩券等新興行業,確實解決了一些失業問題,但相對也有社會成本與問題的出現。
彩券雖然沒有如預期地達到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程度,但確實有部分照顧弱勢的功能。百分之四十的公益盈餘是由政府作分配,但我們缺乏監督的機制,如果這部分我們做得好的話,而不是把這些錢拿去替代原先的預算,其本意應是很好的。另外,身心障礙保護法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有定額僱用的條款,但多數縣市包括公家機關都無法達到這樣的要求,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狀況改善不大,透過公益彩券發行,或多或少也增加了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
但是,此舉缺點也不少,就是造成整個社會瀰漫著投機的賭風,對崇尚務實勤奮的社會而言相當負面。其次是,罹患焦慮性精神疾病的人數會愈來愈多。彩券中獎機率很低,但很多人又抱著希望,因此再過一段時間,病態性賭博的社會問題馬上就會浮現。還有是資金移轉的問題。特別是樂透最熱的過年時期,因為資金和興趣都移轉到樂透市場去了,股市也受到影響。所以,彩券如果持續發燒,對於原本我們應該振興經濟的部分是否會造成影響,我們也應加以考慮。其次是人頭以及不法業者從中牟利的問題,如果警力或稽查以及配套措施無法執行,那麼彩券的負面作用或社會成本將不斷擴大。
如果我們承認彩券是人性的一部分,也就是人性的希望,世界各國也多有這樣的做法而同意彩券的發行,那麼我們就要讓副作用降至最小。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讓彩券的公益性確實發揮效果。另外,盈餘不得取代原本要編列的預算,如果取而代之,這對弱勢者來講沒有實質幫助,因為只是換名目,根本沒有增加。再者,譬如說目前獎金太高,所以希望能夠降溫。臺北市政府其實也有規劃改革方向,一種是大樂透另一種是小樂透。我個人是比較傾向小樂透,也就是三十一球取五球。我覺得這種做法可能會比較適當,也就是頭獎金額會下降,但中獎人數會變多,這樣大家的希望也比較高,比較不會落空。
參考資料
本文章引用自: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030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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